山东省直机关游泳比赛规则

山东省直机关游泳比赛规则

亲爱的游泳爱好者们,大家好!为了促进机关职工的身心健康,加强同事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山东省直机关决定举办一场盛大的游泳比赛。现将比赛规则公布如下:

一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
比赛时间定于每年的夏季,具体日期视天气情况而定。比赛地点为山东省直机关所在地的室内游泳馆。

二、比赛项目

1. 自由泳:参赛选手可以自由选择泳姿,距离为100米、200米和400米。

2. 蛙泳:参赛选手需采用蛙泳姿势,距离为50米和100米。

3. 蝶泳:参赛选手需采用蝶泳姿势,距离为50米。

4. 仰泳:参赛选手需采用仰泳姿势,距离为50米。

三、参赛资格

比赛仅对山东省直机关的在职职工开放,不限男女,无论是否会游泳均可参加。参赛选手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,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。

四、比赛规则

1. 比赛采用计时赛制,参赛选手在规定距离内完成游泳并记录时间。

2. 参赛选手必须穿着泳衣参赛,不得使用任何辅助器械。

3. 参赛选手在水中游泳过程中,不得干扰其他选手,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。

4. 比赛中如有争议,由裁判组做出最终裁决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比赛结束后,将根据成绩评选出男女各组别的前三名,并颁发奖杯和奖品。同时,还将评选出最佳组织奖和最佳风格奖。

六、安全注意事项

1. 参赛选手在比赛前需进行身体检查,确保身体状况良好。

2. 参赛选手需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导,遵守游泳馆的安全规定。

3. 比赛期间,参赛选手要注意自己的安全,避免发生意外事故。

希望广大山东省直机关职工踊跃报名参加此次游泳比赛,展示自己的游泳技巧与风采。同时,也希望大家能够注重安全,享受游泳的乐趣。祝愿比赛圆满成功!